2009年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宣城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09年以来,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以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关于印发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宣政[2008]77号)精神,200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表现为“一个加强,二个完善”。
(一)“一个加强”。切实加强建设信息公开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加强建设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建立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制定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工作;拟定工作计划、措施,编制、修订和发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组织、协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和更新宣城市住建委门户网站、编写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它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科(室)信息公开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二个完善”。1.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1)严格贯彻执行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建立信息公开发布的申报审批制度。明确申报人、经办人,并严格督促工作,保证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审批机制、考核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等,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2.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及时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各部门上报的目录进行认真的审核,尤其是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目前,我委基本完成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3. 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结合起来。严格保密制度,强化保密监督,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二者同安排共部署。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合理划分建设信息资源的密级,对秘密信息实行严格控制。根据开放与保密的程度不同,建设信息资源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信息由专人在住建委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可由需要获悉信息的公众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给予公开。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对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涉及公民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不予公开信息都属于国家秘密信息,严禁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2)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批制度。凡是对外发布的信息,一律进行审核,由信息来源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重要信息报分管领导把关。 (3)加强保密监督工作。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积极接受并配合市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经过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市住建委信息公开网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条。其中,机构领导3条,占0.59%;部门动态344条,占68.12%;人事信息1条,占0.2%;政策法规66条,占13.07%;行政执法85条,占16.83%;规划计划1条,占0.2%;招标采购1条,占0.2%;其他1条,占0.2%。2009年举行了2次新闻发布会,尤其是燃气应急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通报情况,缓解了广大市民的紧张情绪。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设11个子栏目,分别是: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招标采购、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其他。市民可通过“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市住建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创办了《宣城市住建委动态要闻》,按周向省建设厅、市里主要领导、市直各单位及时准确的汇报了城市建设情况,受到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宣城市住建委动态要闻》全年共出87期,计送5655份,积极向社会各界汇报反馈城市建设情况。主动与宣城日报社、宣城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沟通,并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办建设专栏及建设专题,宣传城市建设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果。这些做法和措施,在受到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好评的同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的请求。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均衡。有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高,有的把信息公开当成简单的事务公开、消息公开,有的在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导致信息公开在个别科(室)开展不够平衡。三是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办公室人少事多,无法做到专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部分科(室)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信息不能主动及时提供,致使有些信息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四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又只能部分公开,宣传解释的工作量很大,特别是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
以上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严格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委机关以及委所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委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科(室)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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