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01 10:05
来源: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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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的权力事项
1.对违反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行政处罚)
2.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
3.对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
4.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从业单位违法转分包等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
二、新增的权力事项
1.对码头、装卸站对未按照规定送交船舶污染物的船舶安排装卸作业,或者拒绝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处罚(行政处罚)
2.对具备岸电供应条件的码头、装卸站、水上服务区拒绝向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提供岸电的处罚(行政处罚)
3.对职责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三类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
4.对职责范围内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等四类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
5.对职责范围内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三种情形的处罚(行政处罚)
三、下放的权力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