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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54D/202409-00065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问: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过期,怎样注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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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问: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过期,怎样注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0
问: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过期,怎样注销?
发布时间:2024-09-20 10:17 来源: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道
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
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从业人员年龄超过 60 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 180 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
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从业资格证过期,发证机关将注销证件,无需再申请注
销。如需主动申请注销,“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可以
为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和危货运输驾驶员,以及危货运
输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提供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
更、注销和驾驶员诚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