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凌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 G233 邱村至广德段、G235 广德绕城段两个国道项目建设纳入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及要求,将G233邱村至广德段、G235广德绕城段两个国道项目建设纳入特许经营实施方案事项目前难以实施,一是国务院指导意见不支持。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的政策解读:不应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并以此为由向特许经营者收费,增加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成本;不应将市场化程度很高的纯商业类项目或产业类项目,或将没有任何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通过各种方式包装成特许经营项目,收取特许经营费。二是省发改委文件明令禁止。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内部文件指出,不得将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与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打捆”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三是省内暂无成功案例。我局于2024年1月23日赴安庆市对接了解该市于《指导意见》发布前招标完成的高速公路捆绑国省干线项目,目前已停止实施,其余正在推进的省内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均未捆绑国省干线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接发改部门,积极探索高速公路项目捆绑国省干线方案可能性,如若政策发生变化,我局将统筹考虑广德市等相关县市区实际需求,形成S24杭合高速宣城段一期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并期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交通事业发展。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章辉健。
联系电话:18956308791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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