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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54D/202406-00036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7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54D/202406-00036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7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4-06-07 14:47 来源: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执法职责
 (一)承担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二)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化、信息化;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负责全市重大案件的查处、跨县市区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可按程序调用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力量。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参与重大交通应急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港口条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

三、执法程序


四、执法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执法监督途径
电话:0563-12328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6号 
邮编:2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