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城管执法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局、市局城市管理科、综合执法支队及各片组、综合执法支队机动大队、园林管理处: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广告设置,持续提升公益广告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市委专题会议要求,决定近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公益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对市区范围公益广告设施进行一次全覆盖摸排和整改,确保市区范围宣传内容过时、错误、表述不准确和画面陈旧、破损、脏污、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的公益广告得到拆除或更新。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本次公益广告整治范围主要是我市市区范围内,重点包括:
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后巷、公园广场、城市出入口等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
2.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文字类宣传标语;
3.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标语。
(二)整治问题
1.宣传内容过时、错误、表述不规范;
2.宣传画面褪色、污损,宣传画面被广告(小广告)张贴占用;
3.文字类宣传标语或景观小品上设置出现字体脱落、缺失、损坏;
4.宣传内容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
5.存在内容、色调与周围城市景观风貌不相融合等其他问题。
6、标牌、标语规格尺寸不统一、不规范。
三、责任分工
1.宣传教育科:负责本次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台账收集、宣传报道等工作。
2.城市管理科:负责受理市区各类公益广告行政审批工作。
3.宣州区城管执法局、经开区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支队及各片组、现代产业园分局、敬亭山分局:负责管辖范围内公益广告摸排登记、督促拆除、集中清理等。
4.园林管理处: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园广场公益广告摸排登记、集中清理等。
5.综合执法支队机动大队:负责管辖范围内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标语等摸排登记、督促拆除、集中清理。
四、清理步骤
1.排查登记阶段(11月15日—20日)。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公益广告摸底排查,建立台账。(表格见附件一)
2.督促自拆阶段(11月21日—25日)。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各单位通知设置主体限期更换、拆除存在问题的公益广告。综合执法支队各片组还要负责督促沿街商铺删除过时的电子宣传标语,对于电子屏长期损坏不使用的,督促商家及时拆除。
3.集中清理阶段(11月26日—30日)。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公益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清理存在宣传内容过时、错误、表述不准确和画面破损、陈旧、脏污、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的公益广告。
请各单位在整治工作全面结束后,填写工作台账(附件一、附件二),并于12月5日前报送至市局宣教科,邮箱:925*********.com。联系人:周萍,2830016。
五、工作要求
1.提升工作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益广告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按照工作步骤,对管辖范围内公益广告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
2.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强化公益广告巡查监管力度,坚持“非必要不设置”原则,对于未经审批设置的公益广告,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拆除。同时,城市管理科在办理审批手续时要要求公益广告设置主体作出承诺,负责公益广告保养、维护、拆除等后续工作,确保广告设施美观安全。
3.强化日常管理。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次集中清理行动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公益广告日常监管,及时巩固整治成果,推进市区公益广告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城市观瞻水平。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