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市交通运输工程系列中级评审会拟于8月份组织评审。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文件执行(该文件可在宣城市人社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下载)。
2、2018年之前入职的硕士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2019年之后入职的硕士毕业生,须先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再申报评审工程师。
3、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
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推荐函)(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在委托评审函中标明空岗数)、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正反双面打印;评审表内照片贴好;申报破格评审、转评、认定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转评”或“认定”);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下同);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聘书或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为主)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8、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为主)以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本人独立撰写的项目报告、专业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需要两名高工的鉴定意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含刊物封面、刊号、目录、论文全文等内容;
9、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5年为主)以来的业绩成果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业绩成果有关鉴定材料;
10、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11、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及其复印件(根据实际自行提供)。
申报评审中级人员主要提供1、2、3、4、5、6、7、8、9、10项材料;申报评审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2、3、5、6、7、10项材料;申报认定中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2、3、7、10项材料,材料6在事业单位聘任时提供。
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申报者在提交材料时,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请将《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附件6)贴于档案袋封面,其他材料按照清单所列顺序摆放。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列表造册,报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地址:鳌峰中路66号市交通运输局4楼)。
无主管部门的市直企业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用人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汇总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
申报材料审核接收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7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收费仍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费价〔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用表格材料请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下载。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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