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S531湾宣路芜宣市界至S206段(物流大道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S531湾宣路芜宣市界至S206段(物流大道一期)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建设内容:路线起于宣州区养贤乡大山庵村西侧,顺接规划物流大道、与S206交叉,向西沿合杭高铁北侧布线,与马山路平交,后继续向西,在跨越东门渡河后进入古泉镇境内,路线继续向西,终点位于古泉镇包村北侧,止于宣城、芜湖市界,顺接芜湖段拟建物流大道,项目全长2.255公里。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洪科长
联系电话:0563-3023544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徽商总部广场B座10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2841011
联系邮箱:173300199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quark.cn/s/c9e78a6fbc49
提取码:2CwB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宣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