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能耗强度控制目标未完成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截止2023年底,宣城市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8.1%,未达到“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序时进度要求(下降9%)。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市发展改革委。
三、重点措施
1、按照宣城市年度节能工作要点,将年度能耗控制目标分解下达到县(市、区)、宣城经开区及重点用能单位,完成省定宣城市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
2、推动39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诊断。
3、加强能耗双控监测预警通报,对能耗强度控制进度滞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四、目标任务
完成省定能耗强度控制目标。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省定我市2024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为3.9%。3月11日,省发改委通报2024年各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抵扣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后我市单位GDP能耗降低14.4%,达到省定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全省第一)。7个县市区及宣城经开区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发改委反映。
监督电话:0563-3019111
电子邮箱:1063896345@qq.com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