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和销售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环节专项治理。
一是严管生产源头,筑牢安全底线。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流程,对不符合条件或未经审查的企业一律不予发放许可。全面开展生产许可风险排查,依法清理违规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实施撤销、注销、吊销许可证处理。同时,对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规范原料、工艺和技术指标管理。特别针对复配食品添加剂,要求明确标注复配保水剂、防腐剂、着色剂等产品配方,确保标签标识合规透明。
二是强化经营监管,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用农产品时,需索取并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核清供货者信息。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添加剂进行包装、保鲜、贮存的,必须明示添加剂名称,严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针对食品添加剂销售行为,要求销售者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添加剂名称、供货者等信息,严禁销售标签说明书不合规、无合格证明的产品。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凝聚共治合力。专项治理注重线上线下宣传结合,通过上门宣传、发放公开信、集中约谈等方式,借助普法宣传、案例发布、警示教育等载体,向社会全面普及食品非法添加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强化教育实效。加强网络销售添加剂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畅通 12315 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内部员工及知情人举报违法线索,凝聚社会监督合力。
四是全面排查风险,严惩违法行为。对企业、网络平台、市场、商超等线上线下渠道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 “三无”产品、虚假标注生产者信息、未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法销售行为。对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的产品,一律清理下架。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添加剂、与下游企业合谋生产非法添加产品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主体,以 “零容忍” 态度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