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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自10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24-10-11 10:19 信息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记者从10月9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于2024年7月26日经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三十六条,分为“总则”“执法规范”“执法协作”“执法保障”“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的亮点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在坚持立法的问题导向方面,《条例》重点聚焦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内迫切需要进行立法调整的事项和问题,立足有助于切实解决问题、促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而设置具有针对性、实操性的规范制度。在明确执法事权方面,目前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权为条块结合模式,《条例》根据甘肃省实际,分层级对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进行了细化规定,并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和协作部门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在执法力量下沉方面,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将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2项行政处罚和1项行政许可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为确保基层执法规范有效,《条例》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县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规定。在加强执法监督方面,《条例》从内部监督、层级监督、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优化构建了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体系,加强了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执法。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肃军在发布会上介绍,《条例》是全国第二部省级出台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也是西北地区第一部专门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切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贡献了甘肃智慧、提供了交通样板,也为甘肃省下一步纵深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体会到依法行政,对促进全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巩固提升年行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不断提升执法为民服务水平,大力夯实规范执法基础,持续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深入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提升,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甘肃实践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今年印发了《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以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以高质效执法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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