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宣城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社会风险评估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调整宣城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并改革定价机制。
根据运价标准
宣城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
由现行7元(不含1元燃料附加费 )/2.5公里调整为8元/2.5公里。
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下同
由现行1.7元/公里调整为2.0元/公里。
夜间行车:当日22时(含)至次日6时( 含)之间
由现行8元(不含1元燃料附加费 )/2.5公里调整为9元/2.5公里;
夜间补贴、等候费、免收空驶补偿费、通行费政策等不调整,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即:免费等候时间4分钟,4分钟后每分钟等候费0.5元;免收空驶费里程为8公里,超过8公里,按车公里运价加收50%空驶费;乘客在租用出租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过路、过渡等)由乘客承担。
计价器显示金额精确到角。
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政策仍执行发改价格〔2018〕407 号文
件。即:除夕至正月初六(共 7 天),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 3 元/车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还改革定价机制,取消了巡游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现行1元燃料附加费不再收取 ),建立巡游出租车动态调整机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巡游出租车基准运价( 包括基准起步价、基准车公里租价等,下同 )和允许浮动幅度, 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节假日、 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车实际执行运价。
具体为: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起步价以元为单位 ,四舍五入取整),且每次浮动不超过1元。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运价下浮无时间限制。
此次调价与改革价格机制要求巡游出租车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并在车辆规定位置粘贴明码标价签,以便乘客清晰了解费用。同时,耐心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安全文明行车和规范经营水平,保护乘客的权益,推动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知自2023年9月13日零时起执行,9月13日至1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计价器未调整的,仍按原价格执行。
本次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执行范围为宣城市区注册的巡游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