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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强化脱贫攻坚到村到户项目 落实检查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0 14:24 信息来源:宣州区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州区交通运输局于8月12日至16日,采取现场察看、资料检查、数据对比的方式,对全区25个乡镇(办)脱贫攻坚到村到户项目“‘四好农村路’护路员”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全面核查资料。对25个乡镇(办)“四好农村路”护路员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各单位均能认真落实“四好农村路”护路员申报工作,申报程序规范,申请对象准确且均为建档立卡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申请、审核、公示、审批资料基本完整。护路员履职工作基本落实,履职记录、图片资料均有收集归档。除1个乡镇2019年上半年护路员补助尚未发放到位、1个办事处将2019年护路员全年补助发放外,其他乡镇办均于8月10日前将2019年上半年护路员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立即开展整改。对于护路员在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审核和村级公示等材料的收集不完整和没有与护路员签订2019年度护路协议的单位,要求其于8月31日前完善护路员各类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各乡镇(办)农路办要有本辖区内护路员一套完整的台账资料;没有做好护路员履职情况检查登记工作的单位,要求其下发统一格式的检查登记表格,镇村对护路员的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并形成台账资料;对于古泉镇、向阳办、金坝办等单位2019年上半年调整了护路员但未上报区扶贫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备案的情况,要求其立即向区扶贫局和区交通运输局报告变更情况,以便于区扶贫局及时更新项目库人员信息。

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护路员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地完善护路员台账资料收集,并加强护路员日常检查管理,进一步规范护路员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强化护路员变更报告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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