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下午13时50分,一辆车牌为辽PAXXXX的大型货车在宣城东站下道时,以装载花生为由,要求工作人员给予绿通优惠放行。稽查员查验后发现该车因“超高”不符合绿通优惠减免政策,要求车主按相关规定交纳通行费。该车驾驶员在得知要交纳通行费后,强行倒出道口,在内广场逆行掉头驶离。宣城东站将情况上报公司稽查队,稽查队随即组织人员会同中控室,调取违规车辆可能驶离方向的沿途监控录像。
14时04分,通过录像追踪发现该车在绿锦服务区内通过卸货的方式准备偷逃通行费。稽查队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赶往卸货点,对违规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实地取证,并将信息通过稽查工作群进行共享,提醒相邻站点密切关注此车。
15时20分,该车通过卸货转载后,出现在宣城西收费站道口,驾驶员要求给予优惠通行,当班班长随后出示该车途中相关违规证据,并告知其不能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在大量佐证面前,驾驶员最终承认了违规事实,并自愿交纳通行费1150元。
通过此次多方联动稽查,成功查处“途中转货”车辆偷逃通行费行为,不仅维护了收费秩序,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稽查信息共享,提升了站点稽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