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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7 10:48 信息来源:市高指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加,多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的开发建设,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起于宣广高速绿锦服务区东侧约2.6公里处的沙湾中桥附近,而后自东向西沿夏渡森林公园北侧边界布线,在大庄附近上跨青弋江大道,并设置宣城南互通与青弋江大道衔接,而后沿姜房、杨家港、郭家冲、后王村、腰鼓店一线与S322大致平行布设,至肖家冲设置杨柳互通与S322衔接,后经白洋汪村、郭家湾、小谭村、五湾方村、董家湾、西冲、陕西湾,在兰冲附近设置泾县东互通与省道S457相接,而后向南至花大门附近上跨省道S457,经头坝、李家冲、灯头、郑家冲、高石村、茅山冲、雷家塝,至江梓村附近上跨G205,后沿观音阁、耙齿岭、江冲、园和村一线布设于S457外围,在上董村附近利用桥孔下穿京福高铁,而后经槠树窝、山冲村,在蟹子坑附近设置泾县西互通与旧S322衔接,至茅草塔附近与芜黄高速相交,抵达本项目终点。

本项目全长约51.6km,其中位于宣州区境内约26.6km,位于泾县境内约25.0km。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共布设互通式立交6处,特大桥1620m/1座、大桥4080m/10座、中小桥180m/2座,涵洞87道,通道25道,天桥10座,全线隧道共计625m/1座,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等等。总投资约40.14亿元,施工期计划从2018年~2020年,施工期36个月(3年),2020年底通车运营。

二、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1)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往往会对附近的居民点等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的这些噪声源均是短暂的,只在短时期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也随之消失。同时可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确定合理的施工时间及施工方案等方式减缓施工噪声影响。

2)大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物料装卸扬尘,施工区扬尘以及沥青摊铺时产生的沥青烟气、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围挡等各类抑尘措施、加强管理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等,可有效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是短暂与局部的,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

3)水环境:施工期影响水体的主要污染主要为桥梁施工、路基施工、施工营地、物料堆放。桥梁桩基围堰施工过程中,尤其是筑堰和围堰拆除时水体中悬浮物增加,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机械露天作业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含油污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这些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若未经处理排放,会对工程沿线河流、沟渠等水体产生影响。但只要在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提高施工进度和质量,并落实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正常情况下桥梁及路基施工对这些水域水质的影响是可以缓解的,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收集处理场地污水可以消除影响,物料堆场周围设置排水沟、沉砂池或沉淀池可以减缓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将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应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严禁在两岸堤面中心线向陆地纵深200米范围堆放和沥青、油类、石灰、水泥等物料;在建材堆放场四周必须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冲刷进入水体,影响水质。

5)生态环境:施工期间的挖方、填方使沿线的植被遭到破坏,耕地被侵占,地表裸露,从而使沿线地区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地表裸露后被雨水冲刷将造成水土流失,降低土壤肥力,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因此在施工期结束有要对各种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以保护生态环境。

三、运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1)噪声:项目建成后,各类车辆噪声对沿线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采取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对道路沿线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路段设置隔声窗、声屏障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大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大气: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主要控制措施包括,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严格执行国家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管执法力度,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加强绿化,利用植物来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

3)水环境:为避免服务区等辅助设施污水排放对水体造成污染,采取必要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污水设施维护及保养,污水处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公路营运公司建立风险事故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器材与设备,防范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将环境风险的影响降至可接受的程度。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水域路段的安全;装载煤、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4)固废:在公路沿线及服务设施处设置分类垃圾箱,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工作。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置。

5)生态环境:加强公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对于取弃土场和施工临时占地,根据当地和工程的需要进行复垦或绿化;加强对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的恢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地将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方面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影响最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以及起止时间: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拟建“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具体形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电话、传真或写信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环保意见。在网上公示的同时,采取现场调查和发放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告单位:宣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63-2020025        

信函地址:宣城市响山路5                      

邮编:242000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956586835      

信函地址: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31706              

邮编: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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