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积极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保障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平稳有序。
一是优化体制机制建设。印发《宣城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宣城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宣城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召开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联络员会议,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统一思想。持续加强与市铁路“双段长”制办公室、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组交流协作,强化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市领导交办的宣杭铁路下行K14+870-950与宣州区孙埠镇合义村并行路段隐患治理、宣州区临时农贸市场轻漂浮物影响高铁运行安全隐患治理。配合铁路部门完成70处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并行段隐患联合排查整治;牵头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督导工作,发现并整改11处风险隐患。持续推进《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商请消除安徽省境内公跨铁立交桥隐患的函》涉及我市的20座公跨铁桥梁隐患整改。
三是深化专项行动治理。印发《宣城市公路铁路并行交汇路段安全防护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204处公路下穿铁路桥路段、公路上跨铁路桥、与铁路并行公路路段建立“设施清单”“管护清单”和“协作清单”,并持续推进排查治理、风险管控,着力提升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水平,实现全市公铁并行路段设施底数清、管护责任明、协调机制优、安全标准高。
(一审:廖荐仲)
(二审:潘诗文)
(三审:何 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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