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于2021年1月3日00时开始,正式启用两个非现场执法超载超限检测系统,依法对各类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经审核后录入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实施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系统设置路段:
1、国道318 线(宣十路)280K+300M往宣城方向;
2、国道318线(宣南路)318K+500M往宣城方向。
二、非现场执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对拒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非现场执法处罚地址:宣城市水阳江西大道278号
联系电话:0563-2612818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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