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航局命名备案芜湖、宣城两市合作建设的新机场为“芜湖宣州机场”的信息,引起了全市人民的关心关注。
2012年6月7日,芜湖宣城两市领导会商同意按照“共建、共享、共赢、共同努力”的工作思路,芜湖为主、宣城参与,两市按9:1比例共同出资建设新机场项目。2016年10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项目立项,同意新建安徽芜湖宣城民用机场,场址位于芜湖市芜湖县湾沚镇小庄村附近。
(正在建设中的芜湖宣州机场)
2018年8月28日芜湖宣城两市党政主要领导会谈以来,两市高度重视机场命名备案,多方协同推进争取国家和省里支持。
(建成后的机场效果图)
2018年12月和2019年8月,省政府先后两次以“芜湖宣城机场”上报国家民航局申请命名备案,但国家民航局函复,按照2018年8月3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之“机场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后缀机场专名组成。…机场专名通常使用机场所在地县、区、旗、乡、镇名称…”,宣城市为地级市名称,不宜作为机场专名使用。
(建成后的机场内景效果图)
但鉴于新机场场址位于芜湖市和宣城市交界处(机场主体在芜湖市境内,一部分位于宣城市宣州区境内),属于跨地区的机场,考虑机场由芜湖市、宣城市共建,以芜湖市出资建设为主,国家民航局2019年11月21日以《关于芜湖新机场命名备案的复函》(民航综机函〔2019〕82号)最终确定机场命名备案为“芜湖宣州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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