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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宣城市港口岸线精细化
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2 17:38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港口岸线合理有效使用,保障省、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需要,拟对2022年5月24日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宣城市港口岸线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实施细则主要修改内容增加第九条第四款:(四)符合国家、省、市重大临港工业项目,在同一个作业区现有公用码头不具备满足项目生产使用要求时,可以建设配套货运专用码头。同时根据地方规范文件制定要求,增加有效期,为5年。

现将修订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前,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联系人:张翔,联系电话:0563-3022031;

2.电子邮箱:xcsjtjgjk@163.com。

 

附件:《宣城市港口岸线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稿)》及实施细则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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