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为进一步保护芜申运河宣城国控断面监测点水质,决定对宣城市芜申运河部分航段禁止船舶停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泊范围:芜申运河当高桥上游1500米航段水域,禁止各类船舶停靠。
二、实施时间:2022年6 月15日零时起。
三、因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失控等特殊情形,船舶需临时停靠禁停水域的,应立即向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报告,由执法五大队指定水域停靠,在特殊情形消除后应立即驶离禁停水域。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禁止停泊水域停泊的船舶,将依法予以查处,并纳入交通运输征信记录。举报电话:0563-2612070(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
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宣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