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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事中心扎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作者: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5 16:28 信息来源: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发展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7月25日,市海事中心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启动防汛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切实保障各项防御措施到位。

一是通知各水路运输企业并船舶单位,就近靠港停泊,安排船员值班,确保船舶安全,各公司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与船舶保持联系。

二是通知辖区各港口码头企业立即停止运营生产,对各码头吊机、防尘网、广告牌等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确保港区内构筑物安全,同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客运码头严格落实禁、限航管理规定,保证客运船舶系泊稳定,做好企业防台防汛工作。

三是通知所有在建工程一律停止作业。港口码头、在建工程等影响安全的空中构、建筑物要立即安排加固或拆除。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在建工程机械设备的防护和加固工作,对易受台风、暴雨、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做好施工人员和重要物资的安全转移工作。

四是督促各涉渡乡镇渡口渡船停止运营,渡船确保系固稳定,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同时,协助海事现场监管部门加大海事巡航密度,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

五是深入辖区港口码头、渡口渡船,检查防汛防台措施落实情况,提醒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强预案管理,强化重点区域防范。

    六是密切关注雨情和汛情变化,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头值班制,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在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准备抢险救灾物资、车船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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