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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全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含危险货物运输)进行了201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在企业自评和县市区运管机构初评的基础上,我中心进行了考核复核,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市运输中心安全监督科反映,联系电话:0563—2625007。
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