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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恢复市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8 18:20 信息来源:市交运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为保障复工复产和市民出行的需求,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决定全面恢复市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公交

     自2020年3月20日起,全面恢复市区城市公交线路。每日7:00-8:00、11:30-14:30、17:00-18:00三个时间段,发车间隔时间为20分钟,其余时间段发车间隔时间为40分钟。下一步,将根据客流情况,适时调整公交车发车间隔时间。

二、出租汽车

自2020年3月20 日0 时起,全面恢复市区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只允许到低风险地区。

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上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同时,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乘坐公共交通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在乘车途中尽量分散就座或站立,保持一定距离,并同时保持车窗打开状态,确保车厢内空气流通。鼓励乘客采取刷卡或扫码等非现金方式支付乘车费用。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配合。

     

特此公告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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