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1 08:39 信息来源:市交运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宣城至泾县高速公路建设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选址选线: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路线整体走向为由东北向西南。路线起于宣广高速绿锦服务区东侧约2.1km处的沙湾中桥附近,终于泾县江梓村G205东侧。沿线经过宣州区金坝街道、杨柳镇和泾县蔡村镇、琴溪镇等地区。

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项目路线全长约40km,主线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63-2020025

邮箱:xcgszhb@163.com

信函地址:宣城市响山路5号

邮编:242000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8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5956972450

邮箱:157451102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宣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