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现对宣城市本级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明细、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审计服务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度宣城市本级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明细、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审计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1.5万元以内。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报价人资格: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请在2020年1月9日至1月13日上班时间内到宣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四楼公交所凭相应的资质文件登记并获取询价文件。
联系人:贺陕安,咨询电话: 05632628622。
七、询价方式:
报价人不足三家则重新公告邀请报名,报价人满足三家及以上则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报价文件送达时间: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20年1月14日上午10:00前递交报价文件。(注:若报价人逾期递交报价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
九、询价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10:30
十、询价地点:宣城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一、询价流程:
1.本项目当众开启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若不足三家,进行第二次询价;若符合要求的报名报价人有三家及以上时,经评审有效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符合上述规则两个报价人及以上报价完全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注:以下情况不计列有效报价。
(1)超过本公告采购预算报价的;
(2)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
2.结果确定后即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3.在公示时间内如无异议,我单位将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宣城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