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洪** | 浏览量 | 909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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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月20日溧宁高速胡乐出口,下午5点45-55分,玩忽职守放行省外车辆下高速 | ||||||
信件内容 | 投诉:2月20日在全国抵抗疫情期间,省政府下文明确规定,高速路口对省外车辆进行劝返,然2月20日,在2月20日下午5点45-55分溧宁高速胡乐出口执勤工作人员放行省外“浙F”车辆下高速,有违政府抗疫情政策,玩忽职守,为万众一心抗疫情撕下了缺口,存在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并予以书面回复和电话回复, | ||||||
来信时间 | 2020-02-20 18:34:58 |
回复时间 | 2020-02-21 08:43: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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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交运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2-21 08:43:4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2-25 16:0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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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交运局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高速胡乐检查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放行外省车辆情况”问题,经我局认真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月20日17:45分,高速胡乐检查点工作人员检查一辆车号为浙F*****轿车,车上仅有驾驶员1人,经查询:该车于2月20号下午从旌德送其女儿到广德市后返回,从胡乐下高速回旌德,14天内无宣城外轨迹,卡点检测体温正常,车辆人员详细登记,通过宁国入城扫码系统后放行。
二、执行理由
根据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5号令第一条二款“外市车辆本市人,其身份确认后,体温检查正常,登记车牌号和人员信息后放行”之规定,当事人为宣城市籍人员,体温正常,且扫码通过宁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后台审核,高速胡乐检查点人员实施放行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联系人:郑曌起 联系电话:13966180339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