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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魏** 浏览量 3716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公交车占用非机动车道
信件内容 投诉: 您好! 我想就15路公交车长期占用碧桂园观澜郡斜对面的非机动车道问题进行咨询。15路公交车长期停靠点位于1路公交车终点站附近——碧桂园观澜郡斜对面,所停位置划有停车线,但很明显,它本身体积庞大,车身与轮胎已远远超出地面停车线所划范围。有时候它还不好好停,车屁股斜着或者车身距离马路边沿较远,挤占了原本就狭窄的非机动车道。停就算了,15路车基本还停着天天洗车,这个15路司机洗完了车,下个15路司机又来洗车了,为了不溅自己一身水,附近居民只能绕道而行从机动车道走,有时候从车附近经过被洗车水溅到了抱怨几句,司机还骂人。夏天还好一些,脏了回来洗洗换身衣服,有时候冬天从车附近经过被飙一身冷水,又脏又冷,实在让人生气。附近居民长期深受其害,所以上次我向公交公司网上提交了投诉信,但是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石沉大海,15路公交还是我行我素,继续违规停车洗车。 在此,我希望有关部门敦促公交公司将15路公交车从目前的洗车停车位置驱离,还市民一个干净宽敞安全的车道。本诉求合理合法,理由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法》)第31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宣城的15路车的洗车行为明显不属于交通活动。《交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现在15路车不仅超出线,并且已经影响附近行人车辆通行,其行为有违本条立法目的。《交法》第56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15路车明显长期妨碍了附近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综上,可以初步断定,15路车存在违法事实。因此,公交公司对此有义务做出回应并及时尽到合理管理义务。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进行督促。 另外,宣城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行为应该是社会各方面的,不应当只要求市民遵守文明准则,还应当积极维护市民合法权利。享受城市品牌效应带来的红利的同时,要继续保持优良管理才能长久持续发展。 相信有关部门一定会正面回应并尽量满足市民合理合法诉求的,谨代表附近居民期待您的回复。
来信时间 2022-08-08 11:25:49
回复时间 2022-08-09 11:17:14
回复部门 市交通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8-09 11:17:1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8-10 09:30:37
回复部门 市交通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15路公交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中心已经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对15路公交首末站重新选址;同时我中心要求市公交公司加强司乘人员教育,在15路公交首末站未迁移前,规范停车和洗车的行为,减少对周边群众出行的影响,暂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宣城公共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市运输中心

                                                         2022年8月10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 1天1小时10分
  • 累计办理时间
  • 0天22小时48分
信件提交
  • 提交人:魏**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8-08 11:25:49
信件审核
  • 审核单位:市交通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8-09 11:17:14
  • 审核用时:0天2小时21分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8-10 10:06:03
  • 办理用时:0天22小时48分